商业与金融

超级游艇可以合法消除税务居留——但美国公民除外

Victor Maslow

有一类资产同时充当法律架构。对于一小群欧洲亿万富翁和超高净值人士来说,往来于摩纳哥、爱琴海和印度洋之间的超级游艇不仅仅是财富的象征——它是对”船主究竟住在哪里”这一问题的深思熟虑的回答。

这一机制建立在全球大多数国家的税收方式之上。居民税制——约190个国家采用的模式——允许在合适的司法管辖区内打破正式税务居留,从而大幅减少甚至消除当地的税务义务。大多数税法依赖183天门槛:在任何单一国家停留少于这个天数,即意味着未建立永久居所。在国际水域中往来于权宜旗帜司法管辖区之间的船只,在纸面上是一处不出现在任何国家登记册中的”家”。金融策略师理查德·阿马多尔(Richard Amador)将高价游艇描述为”对那些财富依赖于无处可寻的人而言,效率极高的一类资产”。

该结构在构建得当的情况下是可以维持的。税务律师描述了这样的客户:将船上生活与摩纳哥、迪拜、巴拿马等低税属地司法管辖区的正式居留相结合,在不逾越任何法律红线的情况下,将八位数年收入的所得税降至零。

这一策略对美国人行不通。美国和厄立特里亚是全球仅有的两个按公民身份而非居所征税的国家。一名在地中海锚泊的超级游艇上的美国人,无论船只挂靠哪面旗帜、在港时间多长,均须向美国国税局(IRS)缴纳全球收入税。税务顾问伊文·德洪(Iven De Hoon)指出,美国游艇船主还可能面临州税和地方税的风险,具体取决于船只注册地及长期停泊情况。

非美国人的操作空间也在收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共同申报准则》(CRS)现已要求参与司法管辖区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在开曼群岛注册、实际受益人为德国居民的控股公司,如今将触发德国税务申报。境外空壳公司作为隐私保护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历史。

即便对成功运用这一结构的人而言,该结构也无法解决以下问题:文件负担相当沉重;183天规则要求真实合规,而非仅仅是形式上的合规;真正长年维持游艇游牧生活的超高净值人士数量,远比这一策略的名声所暗示的要少得多。

对于寻求彻底摆脱的美国人,出路是正式放弃公民身份——这一步将触发基于出发时未实现资本收益的”出境税”。美国国税局会一直跟随你走到舷梯,并为你离开的特权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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